养老金严查,以前通过一次性补缴领取养老金的,也要清退吗?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都在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的严查力度,尤其是对养老保险的违规补缴及违规领取的行为。接下来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养老金严查,以前通过一次性补缴领取养老金的,也要清退吗?

  山东省。

  最近不少退休人员提出疑问:关于养老保险的补缴和领取,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补缴及违规领取呢?以前通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申请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会不会被清退?

  首先,关于职工养老保险的补缴,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允许一次性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最低缴费年限15年,然后直接申请办理退休,领取养老待遇。

  只能采取通过延长退休办理时间,直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足15年,方可申请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其次,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补缴及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其中包括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重复领取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定期抚恤待遇,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定期抚恤待遇,重复领取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一次性待遇(含各项社会保险制内法规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

  二是,关于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其中包括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违规一次性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多次补缴)。

  再次,以前通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申请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会不会被清退?

  需要说明的是,不管是企业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是城乡居民,如果是符合有关法规的一次性补缴,是不会被清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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