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到底对身体有没有危害?
  人人追求健康养生的今天公众常常是“谈剂色变”,味精作为饱受争议的其中一员经常被抹黑,吃味精致癌,味精是神经毒剂,对身体有害,食用味精会患“中餐馆综合症”。那么,味精到底能不能吃?
 
  重点提前看
 
  在推荐日剂量(即每人每日服用味精不超过0.55克)情况下,味精对人体是非常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味精是怎么被发现的?
 
  味精是商品名,其化学名为“谷氨酸钠”。1907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教授池田菊地为搞清楚海带汤有鲜味的原因,取来几条干海带用清水浸泡过夜,然后将海带水蒸发至干,最终得到一些白色结晶物,经仪器分析最终确定该白色物质的化学成分为谷氨酸。
 
  谷氨酸本身并无鲜味,随后池田教授在谷氨酸水溶液里添加了少许食盐(氯化钠)后,该溶液立即呈现出强烈的鲜味。随后日本厂商利用面筋进行酸水解后同样得到谷氨酸,最终该产品被推向市场并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
 
  “味精有害论”又是如何得来的?
 
  这要追溯到1968年,当时有一名美国医生在旧金山市一家中餐馆吃了一顿饭后,觉得手发抖及面庞发热,他将此经历撰写成文并发表在国际着名医学杂志《美国医学会杂志》上。作者声称,这就是“中华餐馆综合征”,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厨师在菜肴里添加了大量味精。从此之后,在西方媒体的大肆渲染下,味精成为一种有害食品调味料的代名词。
 
  味精到底能不能吃?
 
  1995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出资请该国实验生理学学会专家协助确定:味精到底是否对人体有害。
 
  随后美国实验生理学学会招募了71名健康志愿受试者参加实验。这些人口服不同剂量的味精胶囊并逐渐加大剂量(最多为一日3克味精)。
 
  实验一个月后结果显示:所有志愿受试者均未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包括手抖、面红以及对记忆的影响等)。该次味精人体实验结果发表在2000年出版的《美国实验生理学杂志》上,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因此采纳了该国实验生理学学会的专家意见,表示在推荐日剂量(即每人每日服用味精不超过0.55克)情况下,味精对人体是非常安全的食品添加剂。联合国粮农组织也在上世纪90年代发表指导意见说,味精属于“公认为安全的食品添加剂”。这样一来,“味精有害论”便不攻自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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